01
最近出台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辦法》,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
有人通過網絡平台咨詢,問是不是父母同意也不行?
甚至,父母自己經營的文身店也不可以給孩子文身?
得到的回複是,不能。
02
其實文身這事,自古就有。
在犯人臉上刺字就不算了,就說出于審美的需要而文身的情況,在《水浒傳》裡面就有許多描述。
比如梁山好漢裡面,作者明确描述有文身的至少有史進、魯智深、阮小五、楊雄、解寶、燕青、蔡福、蔡慶、龔旺等九位。
可見,至少在宋代,文身就已經流行。
不過,那時候文身隻是受到中下層人士的喜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大多不做這事。
你看盧俊義就隻是請人給自己的奴仆燕青刺了“遍身花繡”,自己的身上則一針未刺。
03
随着港台片的流行,我們經常看到裡面混社會的人身上會有這樣或那樣的文身。
這從某種程度上講可能也是一種真實,把上衣一脫,左青龍右白虎一露,确實有一些撐場面的作用。
現在很多社會人也比較偏愛做一些誇張的文身,這可能是職業的需要。
據說有調查顯示,在監獄裡文身者的比例非常高。
這符合我們的直觀感受。
話說回來,史進也罷,燕青也罷,阮小五也罷,哪個不是社會人呢!
04
不過,如果說有文身的人都是社會人,肯定也不客觀。
在一個思想多元的社會裡,文身像打耳洞、做醫美一樣,隻是個人的一種選擇。
很多普通人,也有各種不同的文身。
有的是出于好玩的目的,有的是想紀念某個人或某件事情,有的就是純粹是因為喜歡,這都很正常。
據說有一位明星,每談一段戀愛,就會把對方的名字縮寫文到自己的身體某個地方。
總的說來,這是人家的私事,隻要她自己和她的下一任不在乎,别人誰也管不着。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你自己的身體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随便折騰,但與外界發生聯系時,可能會帶來負面作用。
比如,你可能被别人誤認為是社會人,比如,在參軍入伍或考公務員時,可能達不到體檢要求。
05
對于孩子文身,我是堅決反對的。
好好的身體,文它幹嘛!何況還挺疼的。
再說,在光滑平整的皮膚上弄出各種各樣的圖案,也不符合我的審美。
相信我的孩子是不會文身的,但作為一個寬容的家長,如果有朝一日作為成年人的他真的想文,我想我也不會像史進的老娘一樣被氣死。
當然,也不會像史進的老爹一樣花錢找人給他刺。
如果他像史進那樣前胸後背刺上九條龍,我會深以為恥。
在不起眼的地方文一個小小的圖案,這是我能夠接受的底線了。
你接受你的孩子文身嗎?不妨留言說說。
明珠絮語(ID:tsliuchanghai),以教師和家長的雙重視角看教育,解答青少年和家長的教育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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