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内提供應稅服務,在境内未設有經營機構的,扣繳義務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應扣繳稅額:應扣繳稅額=接受方支付的價款÷(1+稅率)×稅率。
《應稅服務範圍注釋》第二條第六款第3項規定,咨詢服務是指提供和策劃财務、稅收、法律、内部管理、業務運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議的業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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