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系
一、概念
在法律規範調整社會關系的過程中所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
二、法律關系的形成、變更與消滅(①法律規範②發生一定的法律事實)
1、法律規範:法律關系的形成、變更與消滅的法律依據
2、法律事實:連接法律規範和關系的中介
(1)法律事件: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例如:地震、死亡
(2)法律行為: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例如:結婚、離婚
舉例:《婚姻法》(法律規範)小王和小李去登記(法律行為)産生婚姻法律關系
三、法律關系的主體
參加者,包括:
(1)自然人,小王和小李簽訂一個合同,小王、小李是自然人;
(2)機構和組織(法人),甲企業和乙企業簽訂一個合同,甲企業和乙企業是機構;
3、從産生和發展看,兩者經曆了一個從渾然一體到分裂對立再到相對一緻的過程。
階級社會以前:渾然一體;封建帝制時期:分裂對立,君王權利,百姓義務;民主社會:相對一緻,既有權力又有義務。
4、從價值上看,地位有主次之分。
當今民主社會:權利為主、義務為次(權力本位思想)
五、法律關系的客體(法律關系主體之間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
1、物:對應物權
2、人身:對應人身權
3、精神産品:對應知識産權
4、行為結果:對應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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