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通過以下途徑維護合法權益。
1、和解。與商家進行協商賠償事宜。
2、調解。通過消費者協會或者其他調解組織協調處理。
3、仲裁。如與商家訂立仲裁協議,可以通過仲裁方式解決。
4、訴訟。與商家無法協商的,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争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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