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閨蜜給我發了條這樣的信息時,我有些恍惚。
不僅僅是内容帶給我的震驚,更多的,是因為這條信息勾起了我某些不太愉快的回憶。
沒錯,我曾經曆過一段失敗的戀情,結局仿佛八點檔的電視劇一般狗血:男朋友與我的一位好友在一起了。
我自認為還算是個合格的前任,分手後,别人拐彎抹角地問我對他們二人有什麼看法,我對過往隻字不提;也沒有給親近的人大倒苦水或者破口大罵。
可以說,對于他們兩人,我确實給足了面子。
提起時雲淡風輕,可做到真正放下,談何容易?
與前男友分手後的一個星期,都在以淚洗面,恍恍惚惚宛若夢遊,甚至出現了抑郁傾向。
多虧了朋友和家人們的開導,我才恢複了往昔的開朗。
後來逛街時偶遇老同學,無意中聽說他們已經分手的消息,分手的原因,竟然同我那時如出一轍。
然而此時,我沒有想象中的怨氣,隻是安靜的聽着他們講述。
她們驚詫于我的反應,問我為什麼如此淡定,我笑了笑,不做解釋。
亦舒說過:“說的出口的委屈,便不算委屈;能被搶走的愛人,便不算真正的愛人。”
況且,任何靠“搶”才能得到的東西,最後也大概率會被其他人以相同的方式搶走。
現在,我看着手機屏幕,開始思考如何給閨蜜一個合理的答案。
在我不算豐富的感情史中,也曾面臨着與閨蜜相似的局面。
大一時,班上有一個長得很符合我審美的男生,後來順利加上了聯系方式,但礙于面子,不好意思開口問他的感情近況。
幾經周折,輾轉多人,終于打探到一個重要的訊息:他是單身。
當我一直在糾結該不該表白的時候,又傳來了一個宛若晴天霹靂的消息:我喜歡的男生與他的前任複合了。
我的處理方式也非常符合我本人的性格:事與願違,還是安靜地離開最好。
就像五月天《知足》中所唱的:“如果你快樂不是為我,會不會放手其實才是擁有?”
愛是想觸碰卻收回的手,愛而不得,就算再舍不得、不甘心也要離開,這是我能給予他最後的溫柔。
當然,放棄一個人時是需要很大的勇氣的。
期間,也有意志動搖的時候。我明白愛人劈腿的滋味,知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隐隐有些不甘心。
“她還沒有我漂亮,跟他根本不合适”、“他們又沒有結婚,我這也算公平競争”......反複患得患失讓我詢問了哥哥跟媽媽的意見。
不管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勸告,還是劈頭蓋臉的斥責,及時糾正了我的三觀,算是防患于未然,避免我做出這種三觀盡毀的事情。
我很慶幸自己的克制。
事後不止一次回想,當時還分不清那是真正的愛還是愛而不得的不甘心,如果貿然介入他人的感情,結局大概率會同我那位好友一樣難有好結果。
有人會持這樣的觀點:“愛情不分先來後到。在愛情裡面,不被愛的人才是第三者。”
盡管愛情不分先來後到,但人要懂得禮義廉恥。
愛情降臨的時候可能有早有晚,但是必須要懂得尊重先來的那個人,即使不愛也不可以傷害。
如果是簡簡單單的暗戀,那便最好,簡單的傾慕,純粹的心動,不摻任何雜質。這可能還會化為一個使你變得越來越好的契機。
如果是明戀,尤其是雙方對此心知肚明的情況下,最好還是再三思量。
因為你決定要走的每一步,都可能會給其中一個人帶來不可挽回的傷害。
這樣的結局無法有三種。
第一種,時間會給你答案,你在心底慢慢認清了對他的感情,釋然了,放手了。
第二種,在等待的過程中,你遇到了另一個與你志同道合的人,彼此有好感,又是單身,你們毫無顧忌的開展了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
第三種,時間久了,他與女友産生分歧,他們分開了。他又恢複單身,你可以光明正大地追求他,也可以想方設法讓他愛上你,最後你得償所願,皆大歡喜。
喜歡卻不能說,的确很痛苦,可能還得忍受被迫接收關于他的訊息。
比如他們的秀恩愛或者争吵,都會被無聊人士笑談,有意或無意的落入你的耳朵。
你不想知道也躲不開,這時候,喜歡是一件很心酸的事情。
或許,及時止損也是一種不錯的選擇。
上帝會優待每一位善良的姑娘。
即使他不是你的命中注定,那也不必可惜,畢竟你失去的是一個不愛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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