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本市将從2021年7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标準。月最低工資标準從2480元調整到2590元,增加110元;小時最低工資标準從22元調整到23元。
月最低工資标準适用于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内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支付的月工資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資标準。
需要說明的是,本市月最低工資标準不含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用人單位另行繳納。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費、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下的崗位津貼以及夥食補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也不作為月最低工資标準的組成部分,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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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吳頔
來源: 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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