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廣告罪的法律特征:
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廣告經營的管理制度。
2、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廣告管理法規,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
3、本罪主體是特殊主體,隻能由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構成。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不真實的廣告而故意作虛假宣傳。過失不構成本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規定,虛假廣告罪,是指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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