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食品加熱程度的指标是中心溫度。中心溫度除了可以反映食品的加熱程度以外,還可以提示食品中緻病菌殘留的風險,根據食品衛生要求規定,食品加熱時的中心溫度需要達到70℃才合格。
如果食品的保存溫度低于60℃或高于10℃,并且存放時間超過2小時,再次利用前需要先确認食品未變質,并且還要充分加熱。
對于冷凍食品而言,徹底解凍後需要充分加熱才可食用,在加熱過程中,食品中心溫度最好不要低于70℃,沒有充分加熱的食品不得食用。
對于重新加熱的食品存放,尤其是冷菜熟食品,必須要做到一菜一格,不得相互混合到一起,放在已經消毒的容器内或用保鮮膜密封,以免被細菌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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