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當月的28日至次月1日向保險公司報案。
2、出院時确定醫保統籌基金和個人支付部分,并填寫好《補充醫療保險索賠申請單》并簽字。
3、然後連同門診手冊、醫療費收據、各種檢查單及化驗單、身份證等理賠時必須證件裝訂在一起進行理賠。
4、相關機構收到《申請單》和資料後,對其進行審核。然後相關機構将會在收到資料後的5個工作日内完成審核以及報銷程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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