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憲法頒布于1954年。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1954年9月2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上通過,一共4章106條,稱為五四憲法,這是一部較為完善的憲法,是在全國政協制定的起臨時憲法作用的《共同綱領》進行修改的基礎上所制定。
第一部憲法頒布于哪一年
第一部憲法以《共同綱領》為基礎,也是《共同綱領》的發展和繼續。《共同綱領》中有關國家政治制度、軍事制度、文化教育之策以及經濟制度的基本原則,已經被現實生活證明符合我國實際情況并在憲法中所肯定下來。
我國憲法之前修訂共5次,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以及2018年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對憲法進行修改。而修改的内容包括序言、總綱、公民基本權利以及國歌等内容。
這部憲法總結了中國人民長期革命鬥争的曆史經驗,尤其是新中國建立初期社會主義事業的勝利成果與經驗,此憲法的頒布實行推動了社會主義事業的前進,起到較大的曆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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