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夫妻之間有互相扶養的義務,如果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而需要扶養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對方付給其一定扶養費的權利。婚姻中丈夫有對妻子的扶養義務,如果妻子患重病急需用錢等情況的,需要被扶養的,則可以向法院主張男方給予女方一定的扶養費。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二十條【夫妻扶養義務】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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