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綁定頁面,可選擇綁定“非本人機動車”。 手機截圖
原标題:個人同時綁定機動車不超3輛
昨日上午,北京市交通違法自助處理細則正式公布。細則放寬了交通違法自助處理的範圍,在原有可自助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基礎上,市民可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機APP和自助處理終端等,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記錄。
細則對綁定非本人機動車業務實行用戶管理,明确同一用戶同時綁定不得超3輛,累計綁定非本人機動車所有人不得超5人,同一機動車同時綁定用戶不得超3人。
未綁定備案仍可線下處理違法記錄
據北京市交管局介紹,此次推行交通違法自助處理新舉措,是北京交管部門按照公安部部署對自助處理範圍的适度放寬。
據介紹,自助處理交通違法的範圍為:駕駛人辦理了綁定備案非本人機動車業務,對适用簡易程序處理,且發生在綁定備案日期後的電子監控違法記錄,可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機APP和自助處理終端處理。
針對近日網上流傳的“3月1日起不綁定備案就不能處理非本人名下車輛違法”的說法,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系誤讀”,不通過網上渠道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駕駛人,依然可以通過各交通支、大隊執法站窗口辦理。
線下綁定備案需提供6項材料
新規實施後,駕駛人綁定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主要有線上線下兩種途徑。其中,線上途徑為“交管12123”手機APP,隻允許申請綁定本人名下車輛和1輛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且綁定的車輛需為小型汽車或小型新能源汽車。
線下綁定通過交警處罰窗口辦理,前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互聯網業務受理窗口(北京市指定的辦理窗口為北京市交管局車管分所及各交通支、大隊車管站),需填寫《互聯網個人用戶注冊/變更申請表》,并提交相關材料。
材料包括車主委托書、雙方身份證、被綁定機動車行駛證等6項材料。
看點1
同一機動車同時綁定用戶不超3人
據交管部門介紹,為應對“分蟲”倒賣駕照分數的行為,此次交通違法自助處理措施對綁定機動車的實時數量和曆史累計數量都進行了相應限制。其中,對綁定非本人機動車業務實行用戶管理,按照互聯網用戶确定綁定規則,并在此基礎上進行自助處理交通違法業務。
一是同一用戶同時綁定具備相應駕駛資格的機動車不得超過3輛;二是同一用戶累計綁定非本人名下機動車所有人不超過5個;三是同一機動車同時綁定的用戶不超過3人。
北京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第一項和第三項屬于舊有規則,即“一張駕照不能給三輛以上車輛銷分”“同一輛車不能使用超過三張駕照銷分”。第二項則與此前規定有所不同,市民如果現在綁定了三輛車,過段時間後将其中幾輛解除綁定,然後再綁定其他車輛,雖然這種操作是許可的,但是累計綁定的機動車所有人,總共不能超過5個。
看點2
一次記12分等6情形不得自助處理
市交管局介紹,自助處理交通違法的範圍為,發生在綁定備案日期後、适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電子監控違法記錄,即單一違法行為的罰款金額在200元及以下,且累計記分不滿12分。
存在以下六種情形之一的則不允許駕駛人自助處理,需到違法行為發生地或車輛登記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處理:
一是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有異議的;二是駕駛人不具備處理被綁定車輛違法記錄準駕資格的;三是駕駛人通過自助處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可能達到12分及以上的;四是駕駛人或被綁定的機動車屬于重點備案、限制處理等情形的;五是交通違法記錄不在自助平台、終端傳輸範圍内或無法通過自助平台、終端處理的;六是其他不允許自助處理的情形。
看點3
涉嫌買分賣分者将被禁止自助處理
“現在有一些不法分子非法買賣記分,造成實際違法行為人得不到應有處罰,影響了公安交管部門的執法效果和駕駛人自我約束的情況。”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推行交通違法自助處理新舉措,除為市民提供便利服務外,還可以防止“分蟲”購買駕駛人分數為他人銷分。
據介紹,市交管部門将聯合相關部門,采取多項措施對倒分、買分、賣分違法行為予以整治,依法追究責任。同時還将加強交通違法處理的數據監測,将涉嫌買分賣分人員列入重點人員,不允許其通過自助渠道處理。
■ 綁定流程
辦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綁定有線上和線下兩種途徑,不同途徑可綁定數量不同。
1 “交管12123”APP
●僅允許綁定本人名下車輛和1輛非本人名下機動車
●須為小型汽車或小型新能源汽車
第一步:下載“交管12123”APP實名注冊
第二步:在首頁選擇“機動車”進入綁定車輛頁面,選擇“非本人機動車”,按照提示提交相應資料信息
第三步:審核。審核通過的,系統自動将審核結果通過短信、交管12123手機APP告知申請用戶;對審核不通過的,且原因為提交虛假資料的,用戶會被加入黑名單,不允許再通過互聯網服務平台辦理申請綁定非本人機動車業務。
2 交警處罰窗口
●申請綁定業務的駕駛人需先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交警支隊車管所人工窗口進行實名注冊
●可綁定非本人名下機動車1-3輛
以北京市為例,去辦理面簽綁定,綁定駕駛人到場需攜帶以下六項材料。包括:委托書(車主委托綁定授權);被綁定機動車所有人(個人)的身份證件;被綁定機動車的行駛證;駕駛人的身份證件;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被綁定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的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 提示
自助終端僅處理京牌違法記錄
目前,機動車交通違法自助處理方式主要有以下渠道:全市各交通支、大隊和工商銀行對外窗口設置的自助執法終端、公安部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和工商銀行網上(手機)銀行。
各交通支、大隊和工商銀行對外窗口設置的自助執法終端,僅适用北京駕駛人用戶處理北京号牌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記錄,且需使用牡丹交通卡。用戶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理後,需要根據提示步驟完成繳款,在規定時間内仍未繳納罰款成功的,處理将不予生效。
如需處罰決定書,用戶可持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等有效證件,到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交通執法窗口打印。如需繳款憑證,到繳款銀行營業廳索取。如繳款後交通違法記錄仍未解除,請持有效身份證明及相關繳款憑證到作出處罰的交管部門違法處理窗口核實處理。(記者 裴劍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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