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絲路大道以東、周山大道以西、金翠路以南、隴海鐵路以北區域控制性詳細規劃》于2019年3月21日通過洛陽市城鄉規劃委員會審議,并于同年12月16日進行公示。
由于産業發展、軌道交通線網以及邙山陵墓群文物保護等規劃調整,依據《洛陽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辦法》,對控規中西北區域,以産業發展為主導的管理單元進行局部調整。
調整範圍為絲路大道以東、蔣南路以西、金翠路以南、邙嶺大道以北區域,總面積為3.16平方公裡。
用地調整
依據《洛陽市産業集聚區規劃綱要(2021-2030年)》,調整範圍内主導産業調整為智能裝備制造,原控規規劃的新型産業(M0)用地與産業發展需求不匹配,本次規劃将其中部分調整為M1用地。
《邙山陵墓群(含洛南東漢帝陵)保護總體規劃綱要(2021-2035)》(以下簡稱邙山陵墓群保護綱要)中确定的北魏節闵帝元恭陵重點保護區内,現狀建成區以外的區域,由M0調整為A7文物古迹用地,現狀建成區域調整為M1用地。
控制指标調整
依據邙山陵墓群保護綱要,帝陵封土中心外擴1000米範圍内為視線通廊保護區,範圍内除現狀建成區外,由原控規确定的36米以下調整為12米以下。規劃區其他範圍均位于邙山陵墓群保護綱要确定的一般保護區内,根據要求範圍内除現狀建成區外,由原控規确定的36米以下調整為18米以下。
由于用地性質與建築高度調整,容積率由原規劃确定的2.0以下,調整為大于等于1.0。
調整後,規劃文物古迹用地面積為11.62公頃,一類工業用地為83.02公頃,新型産業(M0)用地94.64公頃全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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