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訴後找不到被告人的,經傳票傳喚仍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2、如果被告人是必須到庭的,被告人躲避不出現的,法院會将其拘傳到庭參加庭審:《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