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蘇省徐州市睢甯生态環境局8月29日公布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睢甯縣環境衛生管理處因生活垃圾填埋場未批先建未驗先投,被處以罰款45萬元。
文号“徐環罰決字〔2022〕03-031号”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徐州市睢甯生态環境局執法人員于2022年3月21日對睢甯縣環境衛生管理處(睢甯縣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檢查。
檢查時發現:填埋場廠區1号庫區存有填埋徐州南海皮廠有限公司、徐州興甯皮業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壓濾污泥,庫區未采取防滲措施,經鑒定1号填埋庫區污泥為一般工業固廢;2号、3号填埋庫區均存有徐州南海皮廠有限公司、徐州興甯皮業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壓濾污泥,2、3号填埋庫區均已采取防滲措施;該廠區1号庫區、2号庫區、3号庫區均未取得環評批複,廠區B庫區、1号庫區、2号庫區、3号庫區均未通過環境保護竣工驗收。
上述行為涉嫌違反建設項目管理條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徐州市睢甯生态環境局對睢甯縣環境衛生管理處(睢甯縣生活垃圾填埋場)處以罰款45萬元。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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