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與制訂的區别:
區别是制定是動補型,制訂是聯合型。制定偏重于做出最後決定使完全确定下來。制訂偏重于從無到有的創制,草拟而後的訂立。制定常與政策,法令,方針,路線等搭配。務虛的東西用制訂(如規章制度),務實的用制定如制定作戰計劃。
制定主要表已經決定,不再更改。制訂表示正在進行,或者表示某種打算,或者沒有最後定案。制訂常與計劃,方案等搭配。如果是将要或已經進行宜用制定,如果是正在進行宜用制訂。
擴展資料:
制定,常常是定出具有強制性和決策性的法令、政策。
如《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為推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标準化及其健康發展,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社會生活中更好地發揮作用,促進各民族、各地區經濟文化交流,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制訂,常常是創制和拟定出具有制約性和商議性的條約、方案。
如《漢語拼音方案》“由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漢語拼音方案委員會研究制訂”。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