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
柳州市柳邕路張公嶺三岔路口
發生了一起緻人受傷的
交通肇事逃逸事故
随後
柳州交警發布通報征集線索
希望目擊事故經過或
對逃逸車輛信息知情的人員
積極向警方提供線索
9月20日上午,逃逸的摩托車駕駛人莫某喜在一家賓館内被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柳南大隊民警抓獲。
莫某喜對自己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據莫某喜交代,當天他駕駛一輛懸挂桂D31***号牌(已證實該車牌系假牌 )的摩托車搭載朋友窦某,從谷埠街出發去往柳江區基隆開發區,途經柳邕路與航嶺路交叉路口(即張公嶺三岔路口)時,遇到一輛電動車沿柳邕路由華韻上城小區方向行駛而來。
盡管他馬上抓住手刹,但由于車速過快,車輛沒有刹停便撞向了對方車輛左側,兩車均摔飛出去,莫某喜和窦某與對方車上兩人均倒地受傷。
“我的車是假牌,也沒有證,所以扶車起來後,我就馬上搭朋友離開現場了。”莫某喜說道,看見對方受傷流血,因害怕擔責,他便與窦某駕車逃離了現場,随後将摩托車停放在基隆開發區的一處巷子裡。
由于兩人身上也有事故造成的刮擦傷,兩人又搭乘網約車到柳江區人民醫院進行治療。從醫院出來後擔心被民警找到,莫某喜便躲進了一家賓館裡。
之所以能這麼快找到莫某喜,也多虧了一名熱心群衆。這名群衆目擊了事故發生經過,并悄悄跟上了肇事逃逸車輛,一直跟到了柳江人民醫院。當看見柳州交警在微信上發布征集線索通告時,熱心群衆就立即聯系了交警部門。
通過熱心群衆提供的線索,配合道路“天網”偵查技術手段,辦案民警很快查到了莫某喜在醫院的就診記錄。
“我們通過醫院聯系這個當事人,但他很警覺,沒有到醫院來,也沒有回他的住處;我們就找到他的家人和朋友做思想工作。”辦案民警餘小泉說。随後,通過莫某喜其家人和朋友的舉報線索,民警找到了莫某喜所在的賓館,并将其帶回交警大隊。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當中,交警部門将依法追究莫某喜的交通肇事逃逸責任。
這起事故中,逃逸是事故的後續發展,但造成事故的原因是雙方的違法行為。辦案民警指出,莫某喜駕駛無牌無證摩托車上路行駛 ,以及電動車駕駛人韋某違反禁令标志通行路口 ,都屬于交通違法行為。
普法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
1、無牌無證駕駛摩托車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
2、違反“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内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規定的,處50元罰款;
3、造成緻人輕微傷的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處1000元罰款,記6分,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交通違法行為極易造成交通事故
希望廣大駕駛人
時刻牢記交通法規
謹慎駕駛!
内容來源:柳州交警
來源: 廣西交警微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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