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日報訊(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萬山)甘肅省人社廳近日下發通知,進一步明确職稱與部分職業資格對應關系。
通知指出,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職稱與部分國家專業技術職業資格關系對應表(60 項)》中所列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表列職稱系列(專業)對應層級的職稱。用人單位根據工作崗位和相關任職條件進行聘用(任),并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依據。職業資格證書實行一證兩用,無需換發職稱證書。
《對應表》中加“*”号的職業資格為國務院清理規範已經取消的專業,但清理規範前已取得的職業資格繼續有效,原有職業資格繼續作為聘用(任)和申報高一級職稱的依據。
通知要求,各市州人社局、省直各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要牢固樹立正确的人才觀,切實做好職稱與職業資格對應工作,激發各類人才創新創造活力,加快建設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勞動者大軍,培養更多高質量的複合型技術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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