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已購公房是可以落戶的,已購公房是指城鎮職工根據國家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規定,按照成本價或者标準價購買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價購買的,房屋所有權歸職工個人所有,按照标準價購買的,職工擁有部分房屋所有權,一般在5年後歸職工個人所有。
公房沒有産權,隻有居住權,可以落戶的,但是有限制,但如果是按照國家房改有關售房政策,單位職工按成本價、标準價或優惠價購買的原産權屬于單位的公有住房(又稱房改房)。其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交易過的公房就變為了商品房的性質。一般情況使用年限為70年的住宅都可以落戶。已購公房和商品房區别就在于房改房多百分之一的土地出讓金。具體落戶情況需要咨詢房子所在派出所戶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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