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程最近遇上了一件事,她的男朋友文強準備貸款買别墅作為他們的婚房。
為了公平起見,文強建議首付一人出75萬,這樣寫兩個人的名字,就是他們的共同财産了,程程說:她手頭沒有那麼多錢,需要考慮一下。
文強給出了建議,程程可以賣掉她市區的房子,這樣就有了首付的錢。如果他一個人付首付的話,這個别墅就隻能寫他自己的名字了。
程程覺得這是一件大事,打算考慮一下。于是找到了她的閨蜜,進行咨詢。
兩個閨蜜都覺得男的太過分了,婚前就開始談條件,談合約,不是一個值得托付的人。閨蜜認為男方不懂女方,他們也不會長久。
程程心裡也産生了嫌隙,對這個精明的男人心生不滿。
文強為了盡快把婚房的事情談妥,她又約了程程,給出了新的方案。
方案一程程賣掉她的房子,他自己出首付這樣也不用貸款了,别墅寫兩個人的名字。
方案二他單獨出首付購買别墅,添加兩個人的名字,但是程程必須添加他的名字在她市區的房子上,這樣也顯得公平。
如果程程同意,他們就可以先領結婚證,接着去房産交易中心。
程程拒絕了文強,并且提出了分手。
是什麼願意導緻了他們的分手呢?
是文強的斤斤計較呢?還是程程的不願意付出呢?
從文強角度來說,兩個人在一起當然财産就是兩個人共有的,結婚後不分你我,我出資的房産有你的名字,你的房産上也必須有我的名字,也就是新的家庭的共有資産。
文強婚前把這些婚後會遇到的問題講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避免了婚後矛盾的爆發,從而導緻婚姻的破裂,對雙方也會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他是一個非常理性的人,未雨綢缪,但是女方為什麼就不願意呢?
程程也有她自己的考慮,男方就應該大度,為什麼總是惦記自己的房産呢?還沒有結婚呢就開始算計,那結婚後會是什麼樣子呢?是AA制的嗎?那她還有必要結婚嗎?
文強在這場婚姻當中追求的是平等,程程在這場婚姻當中追求的是增值。所以他們在不斷的談判當中,一方步步緊逼,一方消極敷衍,結果就是談判的失敗。婚姻的基礎就是經濟和愛情,他們兩個沒有愛情,沒有互信。
你們覺得文強婚前對于财産進行的規劃是過于計較嗎?
你們覺得程程即不願意提供首付,也不願意添加男方名字,提出分手正确嗎?
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呢?
謝謝大家讨論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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