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貨發票具體處理規定如下:
1、按照會計制度及相關準則規定,企業銷售商品發生的銷售退回,其相關的收入、成本等一般應直接沖減退回當期的銷售收入和銷售成本等,屬于資産負債表日後事項涉及的報告年度所屬期間的銷售退回,應當作為資産負債表日後調整事項,調整報告年度相關的收入、成本等;
2、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企業發生的銷售退回,隻要購貨方提供退貨的适當證明,可沖銷退貨當期的銷售收入,企業年終申報納稅前發生的資産負債表日後事項,所涉及的應納所得稅調整,應作為會計報告年度的納稅調整,企業年終申報納稅彙算清繳後發生的資産負債表日後事項,所涉及的應納所得稅調整,應作為本年度的納稅調整;
3、退貨若非資産負債表日後事項,直接沖減當期收入即可,同時沖回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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