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為殘疾證辦理的殘疾類型等級會改變,所以要有進行年審,可以及時變更信息,也可以掌握持證人生存狀态。
2、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需持申請人身份證及複印件一份、戶口本、病曆卡(就診卡)和二寸免冠近照七張向區殘聯提出辦證申請,經區殘聯初審符合條件的,填寫申請表一式三份,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區殘聯對申請人相關資料核實無誤後,在申請表照片粘貼處加蓋鋼印。
3、申請人憑申請表到指定醫院進行殘疾評定,由醫生填寫評定表一式三份,經醫生簽字(蓋章)并加蓋區殘疾鑒定專用章後,由區殘聯統一到評定醫院領取。
4、區殘聯根據申請人的相關材料和指定醫院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進行初審,審核無誤後将評定表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并按照殘疾評定結果填寫打印殘疾人證相關信息,連同申請表、評定表等材料一式三份報市殘聯審批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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