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公安局發布《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登記工作的通告》,通告表明,為加強和規範電動自行車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登記試點管理規定》、市有關電動自行車的相關規定,決定自2017年12月28日起對汕頭市中心城區(金平、龍湖、濠江區)的電動自行車實行登記,并核發号牌和行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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