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7日,北京住建委官網公布了《關于進一步規範本市新供住宅項目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的通知》。
在這個通知中,明确規定:
第一,各區新供商品住房,每年應按照新供住宅項目建築面積的一定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
第二,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标準應該和“商品房”一樣,和商品房共享公共配套設施、機動車停車位和公共通道。
第三,配建保障性租賃房的公共空間裝修标準、設備設施與商品房保持基本一緻。
第四,配建保障性住房要實施裝配式裝修成品交房,室内裝修标準不低于公租房建設評價标準中明确的裝修标準。
第五,配建“保障性住房”将有政府回購,市級統籌配建房源由市級機構回購,其他房源由區級機構回購。
這就意味着,北京的“保障性租賃房”即将面市。
如果按照這個“通知”,我們基本上可以看出:未來北京新出的“商品房項目”基本上都要“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了。
純粹的“商品房社區”幾乎要“絕迹”了。
而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北京最大規模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供應潮就要撲面而來了,遍地是“租賃房”的時期可能就要到了。
在大城市的高房價時期,就如何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問題,其實國家早就已經有了“解決方案”:買得起房就買商品房,買不起房就租房。
該買房的買房,買不起就租房,未來的住房供應要實現“雙軌制”。
在這個背景下,國務院在2021年7月下發了《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保障性租賃房建設”。
其實早在2021年的5月份,中國住建部就已經召開了“40個人口淨流入城市座談會”,計劃年内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93.6萬套。
并要求“未來五年,主要城市、省份籌建保障性租賃住房1200萬套,大概占到新增住房供應規模的30%左右”。
其中,上海未來五年要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47萬套”,平均每年10萬套;廣州是60萬套,深圳是40萬套。
三個一線城市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幾乎占到了住房供應總量的40%。
甚至連合肥這樣的“二線城市”,未來五年計劃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15萬套,占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30%以上。
也就是說,對于二線城市來說,保障性租賃房要占到30%,一線城市則要占到40%,一場史上最大規模的“保障性租賃房”建設狂潮正式啟動!
那麼,什麼是“保障性租賃房”?
根據上海的《關于加快發展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中的說明,我們可以判斷“保障性租賃房”擁有以下幾個特征:
第一,申請人必須要在本市擁有“合法工作”,繳納社保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小于15平米,才可以申請。
已經買房的人也可以申請,不設“收入标準”。
第二,租金低于周邊房租的90%,且租期在1-3年之間,屬于“政府持有運營的長租房”。
第三,建築面積不得大于70平米,實施“全裝修交房”。
第四,外地戶籍可在“租賃房”地址辦理“居住證”,本地戶籍則可以落戶租賃房的“社區戶”,享受子女教育等政策。
由此可見,上海的“保障性租賃房”幾乎相當于租金高一點的“公租房”,由于具有“落戶功能”,其實已經具有“租售同權”的權利了。
但目前北京的“保障性租賃房”的方案尚未出台,是不是和上海一樣可以“落戶”,目前還尚未可知。
但從目前來看,“保障性租賃房”能夠實現“落戶社區戶”,并享受“子女就近上學”的權利應該是基本可以确定的。
2020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就曾經明确提出:
重視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加快完善政策,逐步使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規範發展長租房市場。
這就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指出“保障性租賃房”,本質上就是“租金較高的公租房”,可以實現“租售同權”。
那麼,如果未來大規模的建設“保障性租賃房”,對樓市會有什麼影響?
第一,首先對“房租”的影響可能會比較明顯。
一旦大規模的“保障性租賃房”入市,必将對租房群體進行分流,加上租金相對低10%,所以會對房租的上漲起到“抑制作用”。
所以未來幾年,大城市的“房租”要想漲上去會比較困難了。
第二,商品房的“供應量”可能會減少30%左右,嚴重的時候可能會減少40%,品質較高的新房會更加稀缺。
由于要新增“保障性租賃房”,所以會導緻商品房供應量出現下降,這個比例至少是30%,在北京等一線城市可能40%。
所有品質較高的新房或者是次新房的房價,可能還要上漲。
畢竟租房也不能租一輩子,隻是一個“過渡階段”。
“保障性租賃房”畢竟面積僅有70平米以下,因此這種房子的“居住時間”不會太長。
第三,好位置,好學區的“保障性租賃房”恐怕将“供不應求”,甚至可能會出現“租金大幅上漲”的情況。
如果“保障性租賃房”能夠落“社區戶”,能夠就近上學,那麼好位置、好學區周邊的“保障性租賃房”将會供不應求。
到時候,這種房子的租金恐怕要大幅上漲了。
綜上所述,随着北京版的“保障性租賃房”即将亮相,我們認為這種房子極有可能會成為“高租金型的公租房”。
尤其是如果一旦可以“落社區戶”,“就近上學”等政策可以享受,那将對整個租房市場,乃至買房市場造成明顯的影響。
這種“保障性租賃房”一旦入市,恐怕什麼民租房、長租房、共有産權房等就基本無人問津了。
尤其是一旦大規模“建設供應”,對整個市場結構是“重大改變”。
到時候,可能将會出現“房租不漲,房價漲”的“新加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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