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載人符合一定條件和規定是不違法的。
【法律依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的規定,市民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都應當遵守相關規定。
首先,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在道路上不能騎自行車(小區等非道路上例外),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者必須年滿16周歲。
非機動車載人法律沒有做出明确的規定,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比如河南省規定了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在城市市區道路可以載一名十二歲以下未成年人,其他道路載人不得超過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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