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施工合同主要包括的内容如下:
1、當事人條款;
2、工程名稱和範圍(标的物條款);
3、施工準備條款;
4、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5、工程質量和檢驗條款;
6、價款及其支付;
7、材料及設備供應;
8、竣工驗收與結算條款;
9、違約責任及索賠條款;
10、承包人保修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788條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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