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十一世紀,周朝數學家商高就提出“勾三、股四、弦五”。《周髀算經》中記錄着商高同周公的一段對話。商高說:故折矩,勾廣三,股修四,經隅五。
意為:當直角三角形的兩條直角邊分别為3和4時,徑隅則為5。以後人們就簡單地把這個事實說成“勾三股四弦五”,根據該典故稱勾股定理為商高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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