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單”,是指作為承運人和托運人之間處理運輸中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依據,其作用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的貨物收據,證明已按提單所列内容收到貨物;提單是一種貨物所有權的憑證;提單是托運人與承運人之間所訂立的運輸契約的證明;”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今天與大家分享提單的基礎知識點與提單劃分方式,方便大家在進行進出口服務業務時能剛好的區分。
提單BILL OF LADING(B/L):貨物的歸屬權,一定要對提單有足夠的了解。
基本知識和注意點提單一般是3正3副,不過也有2正3副的。信用證中如果有特殊要求的需要同貨代進行特别說明。而當是T/T付款方式時,理論上隻需要一張正本就可以了(提貨後其他正本自動失效,副本不能進行提貨),T/T收到全部貨款後,給客人寄正本時可以考慮給自己留一張正本,其他全部寄給客戶(以免正本在寄件路途中丢失)。
提單進行正面要顯示承運人的全名,正面信息顯示承運人的則右下角直接由承運企業公司需要蓋章簽字,正面沒有數據顯示承運人的并且是由運輸管理單位簽署提單時,則需在簽署提單時注明簽署人身份;正面有顯示承運人的全名但是是運輸工作單位簽署的提單,在簽署時應注明運輸單位的身份。
已裝船提單和備運裝船提單,已裝船提單是貨物進行裝船後簽發的提單,備運裝船提單是一個貨物在未裝船時簽發的隻代表承運人可以接管實際托運人所交的貨物,因此該提單信息無法得到證明自己貨物的裝船作業時間。當備運裝船提單上加蓋“已裝船”同時進行注明或者裝船作業時間後才能發展轉變為已裝船提單。
值得注意的是提單不能有不清潔批注。
提單的收貨人和通知人必須嚴格按照信用證來進行填寫。
提單的簽發、日期和份數:提單必須由承運人或代理簽發,并應明确表明簽發人身份。一般表示方法有:CARRIER,CAPTAIN,或AS AGENT FOR THE CARRIER等。
對于提單上印有船公司(承運人)名稱的,一般貨代會打上 as agent for the carrier。如果提單上沒有打印出船公司的名稱,船公司必須加蓋簽名。
信用證與提單進行有關的不符點:提單上未顯示以及承運人,根據《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第23條1款的規定,海運提單信息必須明确注明承運人的名稱。
提單的簽發人不同可分為:FREIGHT FORWARDER B/L指的是從事國際貨物運輸的,但又不擁有船公司簽發的提單,ORIGINAL BILL OF LADING 俗稱海單。
提單九個大類,具體如下:1、根據提單收貨人擡頭劃分
(1)記名提單( Straight B/L) 記名提單是指在提單上收貨人(consignee)一欄内具體填寫某一特定的人或公司名稱的提單。記名提單在國際海運服務貿易中使用情況并不具有廣泛性,一般隻在運送個人物品、展覽品時用。(第一單TT收貨人就直接是客戶的名字,在沒有收款保障的情況下,千萬不能做記名提單。)在許多國家,記名提單裡的收貨人可以不用提單就可以進行提貨,因此對于提單實際上已經失去了貨權的控制力,就像空運提單一樣,收貨人隻要憑身份證就可以進行提貨。即便是信用證結算,開證行都不願意接受記名提單,所以一般信用證都規定為:TO ORDER 這樣的空白擡頭的提單,由此來控制和掌握貨權。
(2)不記名提單(Bearer B/L, or Open B/L, or Blank B/L):即提單收貨人欄内不列明姓名。這種提單可以在沒有背書的情況下轉讓,承運人憑單據放行貨物。不記名提單上不列明收貨人信息名稱的提單,誰持有提單,誰就可以憑提單向影響承運人進行提取貨物,承運人完成交貨是憑單不憑人。
(3)指示提單(Order B/L):即按提單載明的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貨物的提單,是當前國際經濟貿易中通常可以使用的提單。是指提單上收貨人一欄内載明“憑指示 to Order或憑某人指示 (to the Order of)字樣的提單。
1、憑銀行指示:即提單收貨人欄填寫為“to the order of xx Bank”。
2、憑收貨人指示:即提單收貨人欄填寫為“to the order of A.B.C. Co. Ltd”。
3、憑發貨人指示:即提單收貨人欄填寫為“to the order of shipper”, 并由托運人在提單背面空白背書。這種對于提單亦可通過根據信用證的規定而作成記名背書。托運人還可以不背書,在這種情況下則隻有托運人可以提貨,即是賣方保留貨物所有權。
而所謂無單放貨,就是承運人不憑正本提單交付貨物。
目前,對于指定提單和不記名提單,承運人必須憑正本提單放貨,但如果承運人未能憑正本提單放貨,則無論貨物放至哪一方,正本提單的合法持有人均可向承運人追究違約責任。
2.按貨物信息是否已裝船劃分(1)已裝船提單(On Board or Shipped B/L):是指貨物裝船後由承運人或其授權代理人根據大副收據簽發給托運人的提單。如果承運人簽發了已裝船提單,則證實他已将貨物裝船。
(2)收貨代運提單(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是承運人在收到托運人交來的貨物但還沒有裝船時,應托運人的要求而簽發的提單。
3.按提單上有無批注劃分(1)清潔提單(Clean B/L)指貨物在裝船時外表狀況良好,承運人未加任何貨損,包裝不良或其他有礙結彙批注的提單。
(2)不清潔提單(Unclean B/L or foul B/L)則是指承運人在提單上加注有貨物及包裝狀況不良或存在缺陷,如水濕、油漬、污損、鏽蝕等批注的提單。
4.按運輸方式劃分(1)直達提單(Direct B/L)指貨物自裝貨港裝船後,中途不經換船直接駛到卸貨港卸貨而簽發的提單。
(2)轉船提單(Transhipment B/L)是指貨物須經中途轉船才能到達目的港而由承運人在裝運港簽發的全程提單。
(3)聯運提單(ThroughB/L)是指經兩種或兩種以上運輸方式(海陸、海空、海海等)聯運的貨物,由第一承運人收取全程運費後,在起運地簽發到目的港的全程運輸提單。雖然聯運提單包括全程,但簽發提單的承運人隻對自己運輸航程中的貨物損壞負責。該提單與轉運提單性質相同。
(4)多式聯運提單(MultimodaLTransport B/L or Intermodal Transport B/L)指貨物由海上、内河、鐵路、公路、航空等兩種或多種運輸方式進行聯合運輸而簽的适用于全程運輸的提單。
5.根據提單内容的簡單和複雜(1)全式提單(Long Form B/L)是指提單除正面印就的提單格式所記載的事項,背面列有關于承運人與托運人及收貨人之間權利、義務等詳細條款的提單。
(2)簡式提單(Short Form B/L、Simple B/L)又叫短式提單,略式提單,相對于全式提單而言,簡式提單背面沒有承運人與托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其他詳細條款的提單。
6.按簽發提單的時間進行劃分(1)倒簽提單 (Anti-dated B/L)是指承運人應托運人的要求在貨物裝船後,提單簽發的日期早于實際裝船完畢日期的提單。
(2)順簽提單(Post-date B/L):是指貨物裝船後,承運人或船代應貨主要求,以晚于該票貨物實際裝船完畢日期作為提單簽發日期的提單。
(3)預借提單(Advanced B/L)承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托運人要求事先簽發的提單,如果由于裝運期限和信用證規定的彙票結算時間,托運人不能及時準備貨物或者未完成裝貨,或者由于船公司在裝運期間未能到達裝貨港口。預借提單引起的一切責任應由提單的簽發人承擔。
(4)過期提單(Stale B/L):指出口商可以取得公司提單後未能進行及時到銀行,或過了銀行管理規定的交單期限未議付而形成一個過期提單,習慣上也稱為滞期提單。
7.按收費方式劃分(1)運費預付提單(Freight Prepaid B/L):成交價格中CIF、CFR條件為運費預付,按規定貨物托運時,必須預付運費。在運費預付一定情況下可以出具的提單。
(2)運費到付提單(Freihgt to CollectB/L):指表明運費在目的港由收貨人支付的提單,并且提單上注明運費到付,否則不能對給收貨人。
(3)最低運費提單(Minimum B/L):指對每一提單上的貨物按起碼收費标準收取運費所簽發的提單。
8.按提單簽發的不同類别(1)船公司簽發的提單:通常為整箱貨簽發提單。
(2)無船承運人所簽發的提單(NVOCC B/L)就是貨代公司或者物流公司以自己作為承運人,和發貨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而簽發的提單。
9.特殊提單(1)合并提單(Omnibus or Combined B/L)指應托運人要求将不同種貨物合并在同一提單上的提單。
(2)并裝提單(Combined B/L)指将兩批或兩批以上的品種、質量、裝貨港和卸貨港相同,但分屬于不同收貨人的液體散裝貨物并裝于同一液體貨艙内而分别為每批貨物的收貨人簽發的,其上加蓋有‘并裝條款’印章的提單。
(3)分提單(Separate B/L)指将裝貨單上同一批貨細分成兩批以上分别簽發的提單。
(4)交換提單(Switch B/L)指憑原提單換發的另一套提單。應托運人的要求,承運人承諾,在某一約定的中途港憑在啟運港簽發的提單另換發一套以該中途港為啟運港。
(5)艙面貨提單(On Deck B/L)又稱甲闆貨提單。這是指貨物裝于露天甲闆上承運時,并于提單注明裝于艙面 (On Deck)字樣的提單。
(6)包裹提單(Parcel Receipt B/L)是指以包裹形式托運的貨物而簽發的提單。這是承運人根據貿易特殊需要設定的提單,重量不得超過45公斤。
(7)集裝箱提單(Container B/L)指為裝運集裝箱所簽發的提單。集裝箱運輸經營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集裝箱貨物時簽發給托運人的提單。
提單發放形式1. 電放:需要提供正本“電放保函” 。
保函就是要就是出具一份申明說明這批貨給哪位客戶,然後加蓋以下公章,交給貨代,其餘的就不用擔心了。(當然電放的前提是安全進行收款!一般在收到TT貨款之後再電放) ,提單确認後,裝船,等貨運代理傳回提單副本後,再傳給客戶。
2.分單: 裝運開船後3-4天(當客戶在和其他工廠訂購同一櫃,為了方便起見和安全性着想,可分單提貨,分開給客戶寄)
3. 并單:同2
4. 異地放單:要經過船公司同意才可以異地放單 。
通過以上信息的整理,希望能幫助到大家更好的理解放單,如果有不了解或者不清楚的地方歡迎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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