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青島市供熱條例》規定:采暖期為每年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四月五日。所以2020—2021年度青島供暖時間為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4月5日(個别供熱公司或許有差異,請以自家供熱公司為準)。
已分戶的用戶,應立即關閉室外供、回水鎖閉閥;未分戶的用戶,如漏水處前後有控制閥門,應立即關閉;若沒有閥門或閥門無法使用,應立即聯系小區物業或供熱單位關閉樓宇入口處供、回水控制閥門,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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