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學反應實驗事實
實驗一 火柴梗燃燒
(1)觀察:燃燒前(火柴梗)——燃燒中(明亮的火焰;發光、發熱)——燃燒後(黑色固體)
(2)結論:有新物質産生。
實驗二 鎂條燃燒
(1)觀察:反應前(銀白色、有金屬光澤的固體)——反應中(耀眼的白光;放出大量熱)——反應後(白色粉末,沒有光澤的固體)
(2)結論:有新物質生成。
2,化學變化的概念及伴随現象
(1)概念:物質發生變化時生成新物質的變化。(又叫化學反應)
(2)本質特征:有新物質生成。
(3)現象:發光,放熱,顔色改變、生成氣體,産生沉澱等。
(4)舉例:燃燒、生鏽、呼吸作用、光合作用、釀酒釀醋、鐵礦石煉鐵等等。
(5)化學變化文字表達式:
a、反應前的物質(反應物)寫在左邊;
b、生成的物質(生成物)寫在右邊;
c、用箭頭連接,将反應條件寫在箭頭的上方.
d、當反應物和生成物的種類不止一種時,用 “ ”連接。
3,物質變化的判斷
判斷物質變化時我們往往根據伴随的現象來認識,但不能單單依據是否有明顯的現象,把現象絕對化,而應該看變化本質是否生成了其他物質,或者判斷原物質的構成微粒及主要性質有沒有發生變化。電燈通電時發光也放熱,但它是物理變化。所以我們可以利用現象,但不能被表面現象所迷惑,牢牢抓住本質!
注意現象和結論不同:
現象指的是用眼看、鼻聞、耳聽、手摸等各種感覺形式去感知,是直接作用于我們感覺器官的客觀事實。
結論指的是根據現象進行分析,經正确推理得出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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