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
對班級同學的學分享有管理權;對獎學金、助學金、評優評先享有決策權;對學生提供的工作材料享有閱覽和建議權。義務:
若學院或學生處安排無變動,或者該輔導員自身沒有轉崗或離職,輔導員須管理學生從大一到大四畢業;主要管理學生的黨團建設、就業指導以及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困難;推動輔導員理論工作研究,承擔相應課題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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