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逆的本質在于兒童自我覺醒和角色期待、角色規範之間的沖突,以及身體成長和心理發展之間的矛盾。
第一次叛逆期:2歲左右,人生的第一次自我覺醒
孩子自我覺醒的信号,人生第一次說出“我”這個詞,開始大量說出很多句以“我”打頭的話語,比如“我要——”、“這是我的”、“我的——”、“我不要——”,大人很難用語言解釋清楚“我”的具體含義,但是并不妨礙孩子熟練地使用我造句,正式建立以“自我”為中心的建立我世界。
這個階段的孩子試圖拓展自我的空間,隻要在保證孩子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盡可能讓孩子去嘗試,如果不能滿足,或者孩子想要嘗試的努力總被阻止或打斷,就出現了人生第一次叛逆。
第二次叛逆期:4歲左右,自我和學生角色、家庭角色的第一次沖突
4歲左右的孩子,在心理發展方面出現二個典型的心理事件,第一:開始家庭、學校角色的訓練,因為角色是是被期待和規範的,被人管總不是一件讓人開心的事情,如果管得好,被管的人又服從這種規範,那麼就能順利度過,反之,孩子自我的發展和學校、家長對學生的角色期待有沖突,甚至無法調和,孩子就會卡在心理沖突中無法度過。
第三次叛逆期:10-16歲左右,孩子的自我逐步完善
當孩子的自我逐步完善後,他們的世界觀、人生觀、個人的興趣愛好、理想,朝着逐步穩定的方向發展,這一階段的典型特征是孩子有明顯的且具有個人特征的興趣愛好,有自己要好的朋友,有喜歡吃的飯菜,有關于未來的想法和夢想,也有明顯的厭惡的事情。
喜歡的事情并不一定就能做,不喜歡的事情并不是就可以不做,這是這一階段孩子叛逆心理的真實寫照。
第四次叛逆期:16-19歲左右,身體成熟了,心理成熟了嗎?
兒童的身體會在16歲左右完全成熟,第二性征會明顯地表現出來,當然每個人的發育程序會有早熟和發育遲緩的特例。
當人的身體成熟之後,為自然地出現性沖動或者性好奇,異性會有天然的吸引力,會想着去做 一些以前隻有大人才可以做的事情,或者是大人嘴裡的“當你長大了”如何如何,他們迫切想要去做事,但是至于做事後要負的責任和後果就不一定能承擔。
但是他們想做,父母不讓做就會造成親子間的矛盾和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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