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空作業證在應急管理局考試辦理,由國家應急管理部統一制作。特種作業操作證在全國通用。
2、高空作業通常指的是高處作業,指人在一定位置為基準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國家标準GB/T 3608-2008《高處作業分級》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根據這一規定,在建築業中涉及到高處作業的範圍是相當廣泛的。在建築物内作業時,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進行操作,即為高處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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