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綜合知識測試有一般類綜合能力測試、教育類綜合能力測試、醫療類綜合能力測試、護理類綜合能力測試4大類。其中教育類綜合能力測試考試内容有公共基礎知識、數量關系、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教育類專業知識等六個部分(專業知識占40%)。
一般類綜合能力測試:
(1)主要測查考生從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必須具備的基本的能力素質。
(2)考試結構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數量關系、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五個部分。
教育類綜合能力測試:
(1)主要測查考生從事教育工作必須具備的基本的能力素質和專業知識水平。
(2)考試結構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數量關系、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教育類專業知識等六個部分(專業知識占40%)。
醫療類綜合能力測試:
(1)主要測查考生從事醫療工作必須具備的基本的能力素質和專業知識水平。
(2)考試結構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數量關系、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醫療類專業知識等六個部分(專業知識占40%)。
護理類綜合能力測試:
(1)主要測查考生從事護理工作必須具備的基本的能力素質和專業知識水平。
(2)考試結構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數量關系、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護理類專業知識等六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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