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君(ID:changan-j):2018年浙江高考英語科目成績公布後,很多考生和家長對分數提出質疑,浙江省教育廳成立調查組專門進行調查。
5日,調查結果公布:此次高考英語科目加權賦分是一起因決策嚴重錯誤造成的重大責任事故!
通報顯示,浙江省教育系統多名負責人被追責,其中教育廳廳長被責令辭職,教育考試院黨委書記被免職。
浙江省公布2018年11月
高考英語科目
加權賦分情況調查結果
2018年12月5日
11月24日,浙江省高考英語科目成績公布後,考試成績和加權賦分方式受到一些學生和家長質疑,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車俊多次召開會議專題研究。12月1日,省委決定成立由省長袁家軍任組長,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代主任任振鶴任副組長,有關權威專家參與的省政府調查組。12月4日,省委召開常委會聽取調查組彙報并專題研究。經調查,此次高考英語科目加權賦分是一起因決策嚴重錯誤造成的重大責任事故。
11月高考英語科目考試結束後,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收到部分考生及家長關于本次考試難度偏大的反映,遂參照去年同期試題難度,對部分試題進行了加權賦分。
調查組認為,此次高考英語科目加權賦分決策依據不充分、決策嚴重錯誤,導緻結果不公正、不合理。《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規定,“語文、數學、外語每門150分,得分計入考生總成績”。考後加權賦分改變了考試“得分”,不符合上述文件規定。根據教育部門有關規定,評分細則應在正式評卷前制定。本次加權賦分是在正式評卷完成後進行的,不屬于評分細則的範疇,省教育廳主要負責人和省教育考試院混淆了加權賦分與評分細則的概念。在具體操作中,省教育考試院又沒有進行充分的技術論證,僅作模拟推演,導緻不同考生同題加權賦分值存在差别。
決策程序不合規。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重大行政決策應當按程序充分論證、仔細研究、集體決策,但省教育廳主要負責人未能正确履行職責,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不經過集體研究,個人決定了事關全局和穩定的重大問題。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同志在院長辦公會議多數人持不同意見的情況下,不堅持原則,違規通過和執行了加權賦分的錯誤決定。
同時,調查組組織評卷專家對這次英語科目試卷評卷過程和結果進行了嚴格核查,認為這次英語考試評卷的組織符合高考相關規定,閱卷評分是嚴格公正的,考生的原始得分合法有效。
按照實事求是、有錯必糾、有什麼錯糾什麼錯的原則,省政府決定取消這次考試的加權賦分,恢複原始得分。
在聽取調查組彙報并專題研究後,省委、省政府決定,依據《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黨政領導幹部辭職暫行規定》等規定,對相關職能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分别追究責任。
省教育廳在高考英語科目加權賦分過程中,履行職責不力,未落實重大事項決策程序,出現嚴重錯誤,造成嚴重社會後果,承擔領導責任。責令省教育廳黨委向省委作出深刻檢查,省教育廳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并切實整改,省教育廳黨委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責令省教育廳向社會發布整改措施并正式道歉;對省教育廳履行職責不力問題進行通報。
省教育考試院盲目執行上級領導的錯誤意見,造成嚴重社會後果,承擔直接責任。責令省教育考試院向省教育廳作出深刻檢查;對省教育考試院履行職責不力問題進行通報。省教育考試院黨委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對相關責任人責任追究如下:
免去郭華巍省教育廳黨委書記、委員職務,責令其辭去省教育廳廳長職務。
免去王玉慶省教育考試院黨委書記、委員職務,由省紀委對其涉嫌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對省教育廳黨委委員,省教育考試院黨委委員、院長孫恒予以誡勉。
由省紀委派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對省教育考試院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陳煜軍涉嫌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對其他相關責任人,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由有關部門作出相應處理。
聲明:本文轉自“浙江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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