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6年發布的文件《關于防範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通告》第四條規定,電信企業要嚴格落實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制度,立即開展一證多卡用戶的清理,一張身份證每個運營商最多可以辦理5張手機卡。三個運營商移動、電信、聯通加起來可以辦理15張手機卡,對同一用戶在同一家基礎電信企業或同一移動轉售企業辦理有效使用的電話卡達到5張的,将不能在辦理新的手機卡。
用戶辦理的手機卡給誰用并沒有限制,隻要是客戶自己身份證辦理的就可以,如果用戶辦理的手機卡是給他人使用的,那麼辦理号碼的身份證本人将承擔這相應号碼的法律責任。這個文件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六部門聯合發布的,自2016年9月23日起實施的。
個人不得辦理過多手機卡的原因:以前,在三大運營商那買卡,不需要進行實名登記,隻要出錢,多少張卡都可以買到,而且手機卡上沒有任何信息,如此可以随意買卡,多少張卡都可以買來用。這樣就給那些不法分子以有利可趁,他們會利用電話進行詐騙,注冊QQ、微信、天貓、淘寶等多種平台的賬号進行資源售賣、仙人跳、刷量騙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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