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之曰“長”,除了确實很長之外,還為有别于其他的“江”。古代,亦稱長江為“大江”,如《水經注》,用意也在此。
長江稱“江”,則因是其最早的“專名”——其他水系不叫“江”。
後來,“江”成為若幹水系的“總名”,古人就不得不以 “長江”“大江”等區分之了。
《尚書.禹貢》雲:“江、漢朝宗于海。”
《爾雅.釋水》曰:“江、淮、河、濟為四渎。四渎者,發源注海也。”
這是對古代與“五嶽”并稱的“四渎”之最通俗的解釋。
“四渎”之為“渎”,也與“江”有關。
《水經注.江水》雲:“岷山,即渎山也,水曰渎水矣。又謂之汶阜山,在徼外,江水所導也。”“徼”,為“邊疆”之義。
那麼,“江”這個專名因何而來?
《水經注》又雲:“(大江)泉流深遠,盛為四渎之首。《廣雅》曰:江,貢也。《風俗通》曰:出珍物,可貢獻。《釋名》曰:江,共也,小水流入其中,所公共也。”
這是說,江之稱“江”,有兩個解釋——“貢也”和“共也”。
《廣雅》,成書于三國曹魏太和年間,明帝朝博士張揖撰,是一部訓诂類詞典。其仿《爾雅》,又稱較之更詳,遂稱《廣雅》。全書收詞一萬八千一百五十個,被稱為中國古代的“百科全書”。
其實,《廣雅》釋“江,貢也”,要晚于《風俗通》。
《風俗通》,亦稱《風俗通義》,東漢學者應劭著。應劭名頭很響,尤受《後漢書》作者、南朝的範晔推崇。
《風俗通.四渎》曰:“江者,貢也,珍物可貢獻也。河者,播也,播為九流,出龍圖也。淮者,均,均其物也。濟者,齊,齊其度量也。”
應劭不掠人之美,著明這是引用《尚書大傳》《禮三正記》中的說法。《禮三正記》,為據稱孔子講“禮”的“課本”——《儀禮》之佚篇。
《尚書大傳》《禮三正記》,應該是對“四渎”這四條水系何以得名的最早解釋了。
《釋名》,為略晚應劭數年的劉熙所作。其《釋水》雲:“江,公也,小水流入其中,公共也。”但沒有講此解出于何處。
把“長江”“大江”之“江”,解為“貢”或釋為“公”,哪個對呢?
或曰,皆有其道理。但相比較而言,應邵說更占優。
許慎《說文解字.叙》雲:“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一曰指事,……;二曰象形,……;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這是講,“江、河”是典型的“形聲字”,其構字,根據“以事為名,取譬相成”為原則。
“以事為名”好理解,就是按照“事物”本身特征,确定其字的“義旁”,比如“江”是“氵”旁;“熱”是“火”底;“樹”為“木”旁,等等。
“取譬相成”,許慎之後形成了兩派對立的觀點——一是,認為“形聲字”的另一半“聲旁”,隻提供這個字的讀音;另一是,認為“聲旁”,不僅為一個字提供讀音,還表明了這個“形聲字”的意義來源。
前一派,往往會舉出“祿”字為例,說其本字的“聲旁”原來是“鹿”,的确與祭祀獻鹿有關,當演化成了“錄”之後,就隻有“标音”的作用了。其認為,“取譬相成”之“譬”,是“比類”“聲旁”之“音”。
後一派,代表性的,是與王安石同時的王聖美,他提出“右文說”,即“形聲字”右側的“聲旁”,往往含有這個字的字義,且可追尋到其孳乳字源。比如。“材”“财”“裁”“䴭”,都發“才”音,并都有“初始之義”。
清代文字學大家段玉裁,實際上,贊成“右文說”。他提出,“一聲諧萬字”,共同的讀音,常可解讀一個字的字源和含義。這一派對“譬”的解讀,則認為“音、義”比類。
盡管不能絕對一概而論,但不能不說,“右文說”有其相當多的根據和重要的道理。
比如,“江”,“工”為“聲旁”。
先秦,不僅“江”讀為“工”,凡以之為“聲旁”的“形聲字”,皆讀若“工”,如“功”“攻”“貢”“鞏”,包括“釭”“杠”“扛”“釭”等等。
段玉裁經過考證《詩經》及其他先秦古籍,撰有《六書音韻表》,将古音分為十七部,上述字,皆屬“九部”,同為“工韻”。
“江”“釭”“杠”“扛”“釭”等字後來的讀音變化,是經幾百年後至唐宋“音轉”的結果。可見《唐韻》《集韻》《韻會》。
甲骨文“工”字
甲骨文中有“工”字。
“一期.京一九一八”“二期.後下二0.七”“四期.續一.一七.一”等十餘版蔔辭中,都釋讀了其中的“工”字。
然而,蔔辭中的“工”,其義皆為“貢”。或許,“工”亦含後來秦漢時之“工”義,但到目前為止,尚未發現。
于是,幾乎所有漢文字學者認為,殷商甲骨文中既有“工”字也有“貢”字。
用通俗的話說,就是甲骨文時期,有了“工”字字形,表達的是“貢獻”之“貢”的字義。
“公”字演化
《說文》對“工”的解讀是:“巧飾也。象人有規榘。與巫同意。”
“巧飾”,遂有“工筆”“工整”“工夫”“能工巧匠”等等之說。但是,這一定是“工”字的引申義。而“與巫同意”,隻能說許慎無緣見到甲骨文,見“工”與“巫”字形相像,有些“望文生義”了。
無論如何,甲骨文的“工”字,從目前發現的十餘版蔔辭中,都是“貢”義。這是“工”字的本義。
也隻能說,甲骨文之後,古人又新造了“貢”字以表“工”字之義,同時又賦予了“工”以新的含義。
《說文》解“貢”曰:“獻功也。”由此亦可見“貢”“功”與“工”之源流關系。
“共”字形變
甲骨文中,亦有“公”字和“共”字。
不過,這兩個字,顯然與“江”沒有什麼聯系。
如果說,“江”之稱“江”,是“公也”“共也”,雖然從“小水流入其中”也能說得通,那為何“江”不稱為“洪”或“氵公”呢?
由此說,“江”之稱“江”,因其“貢也”;“出珍物,可貢獻”的解釋,就更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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