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從無,是指刑事訴訟中,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确實、充分,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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