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須知如下:
1、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考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它考試工作秩序。
2、考生憑公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曆史、外語科目開考前30分鐘入場,其它科目開考前20分鐘入 場。考生入場後對号入座,将身份證和準考證放在靠走道的課桌上角。
4、除2B鉛筆、書寫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直尺、圓 規、三角闆、橡皮外,考生不得把其它物品帶入考場。入場時必須接受監考員金屬探測儀檢查。
5、考生領到答題卡後,應認真核對條形碼上的姓名、考生号、考 場号和座位号,并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内準确清楚地填塗姓名、考 生号、考場号和座位号。
6、考試結束鈴響,考生應立即停筆,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 場,不準在考場逗留,不準将試題卷、答題卡、草稿紙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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