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交彙點新聞客戶端
交彙點訊 近日,江蘇省農業農村廳發布《江蘇省農業農村廳公告(第15号)》(簡稱《公告》)。《公告》稱,江蘇省農業農村廳決定于2020年10月10日收回洪澤湖省管水域漁業生産者捕撈權,撤回捕撈許可,相關證書予以注銷。 《公告》明确,在洪澤湖省管水域作業的漁業生産者,應當于2020年10月10日起全部停止捕撈作業;洪澤湖省管水域捕撈許可撤回後,從事非法捕撈的單位或者個人,由江蘇省洪澤湖漁政監督支隊依法處理。 通訊員 陳辰 交彙點記者 沈佳暄
新華日報全媒體經濟新聞部出品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