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的本質,是國家以法律規定向經濟單位和個人無償征收實物或貨币所形成的特殊分配關系。這種分配關系,集中反映了國家與各階級、各階層的經濟關系、利益關系;具體表現:分配的主體是國家,它是一種以國家政治權力為前提的分配關系;稅收分配的客體是社會剩餘産品,不論稅款由誰繳納,一切稅源都是來自當年勞動者創造的國民收入或以往年度積累下來的社會财富;稅收分配的目的是為實現國家職能服務;稅收分配的結果,必然有利于統治階級,而不利于被統治階級,因為稅收從來都是為統治階級的利益服務的;不同的社會經濟制度和不同的國家性質,決定不同國家稅收的本質。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