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可以坐高鐵二等座。
【法律依據】
《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幹規定》第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
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對其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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