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孫小果(1977年10月27日—2020年2月20日),男,漢族,曾用名陳果、李林宸,雲南省昆明市人,身高約1.9米,1992年12月入伍,曾是武警昆明某部的一個上等兵,後又進入武警某學校學習,直到犯罪。
2、1998年,孫小果一審被判處死刑後,二審維持原判,但死刑沒被核準,遂改為死緩。孫小果在服刑期間,此案又啟動再審程序,孫小果最終被改判為有期徒刑20年。2010年起,孫小果以“李林宸”之名在獄外活動。
3、2019年4月,中央掃黑除惡第20督導組進駐雲南省期間,昆明市打掉了孫小果等一批涉黑涉惡犯罪團夥。5月24日,全國掃黑辦将雲南昆明孫小果涉黑案列為重點案件,實行挂牌督辦。6月4日,全國掃黑辦派大要案督辦組赴雲南督辦孫小果案,進駐昆明。
4、2019年10月14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孫小果強奸、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一案依法再審開庭審理。同時,雲南省檢察機關已對孫小果出獄後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提起公訴,雲南省監察機關、檢察機關依法對孫小果案19名涉嫌職務犯罪的公職人員及重要關系人移送審查起訴。
5、2019年11月6日至7日,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孫小果一案公開開庭審理。一審獲刑二十五年。12月17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孫小果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二審公開宣判,對上訴人孫小果駁回上訴,維持原判。12月23日,雲南高院依法公開宣判孫小果再審案,決定執行死刑。
6、2020年2月20日,孫小果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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