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合同履行的法院是可以管轄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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