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學時,學生将“貧困證明”上交給學校,然後在輔導員處填寫勤工助學申請表;
2、通過山東大學勤工助學信息系統,學生查詢勤工助學崗位招聘信息,擇崗申請;
3、用人單位對申請學生進行初審,篩選符合基本條件的勤工助學需求學生,推薦至學生資助中心審批;
4、學生資助中心審批勤工助學學生,公示無異議後簽訂用人協議,學生按要求到指定崗位從事勤工助學工作;
5、聘用勤工助學學生,倡導公開競聘,堅持擇優錄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先錄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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