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攝影作品與紀錄攝影作品、商業攝影作品一樣,都是圖片攝影作品的子概念。藝術攝影作品的價值取向,主要在于通過作品藝術形象感動受衆,引起受衆由形象思維獲得審美享受的相關方面。具體來說,藝術攝影作品的主要價值體現于審美追求和創新追求這兩個向度上的成熟程度和社會效果。也正因為如此,藝術攝影作品在攝制方面,除了畫面主體必須是由攝影手段獲得的像符号這一限制外,沒有其他任何限制。一切能夠實現創作主體的畫面審美情趣,體現審美範圍内創圖的拍攝特技、暗房特技或電腦特技,都可以運用。藝術攝影作品的評價标準正是這樣一種東西,如果問大家哪一張藝術攝影作品好看,誰都能說出來。要是問根據什麼标準來判斷藝術攝影作品的好壞,要回答清楚就難了。 張紹先在《論攝影藝術的本質》一文中,把形象性、審美性、攝影性、可塑性、逼真性這五性在作品中的統一程度,看作評價标準。丁遵新在《攝影美的演替》中,說:一是求美,二是求新,三是力求形式多樣。”陳曉琦、于德水、宋聚嶺合寫的《試論攝影藝術創作與欣賞信息傳遞的同構關系》,把藝術形象與認識表象的同構關系的貼切、和諧程度,作為攝影作品的評價标準,李樹峰于《圖片編輯與格式塔》中,将完形心理學的視覺力學引入對藝術攝影作品的評價,并在《攝影的三個依賴”》一文裡,以辨證的方式,這樣闡述了思想于作品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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