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污染物排放标準是為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使空氣質量達到環境質量标準,對排入大氣中的污染物數量或濃度所規定的限制标準。經有關部門審批和頒布,具有法律約束力。除國家頒布的标準外,各地、各部門還可根據當地的大氣環境容量、污染源的分布和地區特點,在一定經濟水平下實現排放标準的可行性,制訂适用于本地區、本部門的排放标準。從1974年開始,中國實行的《工業“三廢”排放試行标準》中規定了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硫化氫等13種有害物質的排放标準。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