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兌付退彙是指受彙人無法接受彙款,款項無法兌付,必須退給彙款人。
退彙的原因主要是彙款人因故退彙、收款人拒收彙款以及超過規定期限無法支付的彙款。
彙款人要求退彙的處理:
按規定彙款人要求退彙,隻限于不直接收帳的彙款。彙款人要求因故退彙時,應備函或本人身份證,連同原彙兌憑證回單聯交彙出行,彙出行收到後,先以電報或電話方式通知彙入行,經彙入行證實彙款确為被支付方可受理。彙出行受理退彙後,應填制四聯退彙通知書,并在第一聯退彙通知書上批注申請退彙,待款項退回後再辦理退款手續字樣後,加蓋業務公章退交彙款人。彙入行收到第二、三聯退彙通知書或通知退彙的電報後,應先查明款項是否已解付,對已轉入應解彙款科目尚未解付的彙款,辦理時應向收款人聯系索回便條,并以第二聯退彙通知書代轉帳借方傳票進行轉帳。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