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中超将迎來一場重量級對決,對陣的雙方分别是山東魯能和北京中赫國安。在第一回合,兩隊是戰成了2:2平局,考慮到本賽季中超的特殊賽制,并沒有主客場之分,也沒有所謂的客場進球,若第二回合繼續打平,則直接進入加時,加時若仍不分勝負,則将進入殘酷的點球決戰!
首回合比賽中,裁判的判罰成為衆矢之的,沈寅豪賽後遭遇了球迷的圍追堵截,之後還傳出了論文出現問題,可謂是狼狽不堪。而具體到比賽中的判罰,究竟是對還是錯,各家媒體看法都不一樣。至于小編的看法,我之前的兩篇文章已經說得很清楚,我在這裡不做重複。感興趣的網友,可以去找我過往兩天的文章來看下,别忘了點贊哈:)
今天這篇文章我想詳細的就國際足聯最新的關于手球判罰的規則,在這裡和大家普及一下。我通過這麼多次的文章,我發現一個驚人的事實,那就是我們自以為清晰的手球規則,其實無論是各家媒體(有一家算一家),還是中超的所有裁判,甚至國際權威哈克特,都理解的不透徹,這些人隻是頂着頭頂的光環,在鏡頭前眉飛色舞的瞎白活,我估計他們根本都沒有仔細的品味規則裡面的每一個文字。這就好像老師在講台上侃侃而談,底下的學生自己在看小人書,一旦被老師叫起來,就一通的胡侃不知所雲。所以,所有的球迷,一定要有自己的心中一杆秤,不要迷信各種所謂權威。你要認定的就是白紙黑字,鐵一樣的規則,而不是那幾張屏幕上的跳梁小醜的口舌之功。
國際足聯關于手球的規則如下:
以下情況被視為手球犯規:
1、故意用手或者臂部觸球,包含手或者臂部向球移動的動作。
2、手或者臂部觸球後,獲得控球權,并且進球得分或者直接形成策動助攻得分。那麼,即使這個手球是非故意的,意外地,那麼也依然會被判罰手球犯規。
3、手或者臂部的位置使身體不自然地擴大。
4、手或臂部處于肩部以上。
第一種情形,大家要注意的是故意二字,再有就是手或者臂部向球移動,這兩個要素缺一不可。當然這裡面球員是否是故意,這個大家看球時可以摸着自己的良心來判定,不要帶地域色彩。
第二種情形,注意針對的是進攻得利方,有的網友把他用在防守方獲利,這個是不準确的,文字記錄的這一條僅對進攻方有效。這條簡單說,就是你作為進攻方,如果借助手球獲利,形成得分或者策動形成得分,都是要被吹罰手球的。這裡面就不管你是故意手球還是非故意的手球,隻要進攻得利那就是手球犯規。當然,這裡面我們還要讀出一層意思,那就是如果對方獲利,且是非故意手球,但并沒有形成或策動得分,那麼裁判也有可能不吹罰犯規。這樣有利于比賽的流暢性!而如果是防守方通過非故意的手球阻止了你一次得分機會,對不起這也是規則允許的。這一點相信不是所有球迷都清楚,包括裁判和專家們。
第三種情形,需要注意的是“不自然”的擴大。有很多網友認為,你擴大了防守面積,然後防守獲利,那就是點球。請你注意,規則裡面沒有這一條!注意必須是“不自然的”,這是基本前提。如果防守方是自然的擴大防守面積,而導緻皮球遭到阻攔從而獲利,這種情況防守方是不犯規的。前提是自然的,這個自然還是不自然,屆時也需要看球時各位網友摸着良心來判定。比如起跳時,你的雙臂自然需要張開來争頂,這時皮球打在手上是不能判罰手球犯規的。
第四種情形,比較容易理解。那就是你的手或臂部舉過了肩部,這個不管是什麼情況,都要吹罰手球犯規。這個很好理解,因為正常來講,你的手是不會舉過肩部,哪怕是你為了争頂,高出肩部也是不正常的。因此,規則對于此種情形,一律手球犯規!
其實規則裡面就是約定了上述四種情形作為手球犯規。那麼沒有規定的其他情形,自然都不是手球犯規!我在這裡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國際足聯制定手球規則的初衷,不是為了讓大家在禁區内束手束腳,那樣會讓比賽失去應有的精彩程度。規則是保證那些不當得利被懲罰,但是正常的動作不應當受到限制。你能想象,當進了禁區之後,前鋒第一選擇不是打門,而是把皮球往防守隊員手上踢;或者禁區裡面防守隊員哪怕是在起跳,也把手背在身後(完全跳不起來),然後眼睜睜看着對方球員頭球攻門而無能為力麼?這些都不是足球規則制定的初衷,足球規則為的是服務比賽,讓比賽向更精彩激烈的方向發展,理解這一點,對于大家在在遇到手球判罰時候,會更加的理性和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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