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案值3000元就構成詐騙罪,應當立案偵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規定:詐騙公私财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别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别巨大”。
如果詐騙的金額沒有達到立案金額,報警之後,公安機關會登記受案,若有其他受害人,公安機關就會根據案情、涉案金額、涉案範圍等予以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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